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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發署能量登錄公告】108年度技術服務業機構能量登錄(MA3類)申請公告


一、108年度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活動已展開,開放技術服務業申請登錄與展延,收件期限至108年03月12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二、主旨:
技術服務業扮演著產業運作的推手引導企業提升知識含量的重要角色,技術服務業者服務能量若良莠不齊將導致企業的無所適從。鑒此;經濟部產發署於民國92年即建立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制度,期透過服務能量之登錄,確保技術服務機構之專業素養與服務品質,並讓技術服務業成為執行產發署功能性輔導計畫之技術服務單位,協助企業善用政府專案計畫資源,以達成政府、技術服務業者及企業三贏的局面。

三、公告事項:
(一)技術服務業服務能量登錄審查標準:


技術服務業服務能量登錄審查標準

(二)注意事項:
1. 新申請MA3類能量登錄者(含過期重新申請),需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簡報;僅申請展延者,則無須到場簡報。
2. 若欲同時展延(如MA3-管理技術服務)與新申請(含過期重新申請,如MA3-資訊技術服務)項目時,請分別撰寫兩份申請書(展延與新申請案),並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新申請案(含過期重新申請)的簡報。
3. 若欲新申請單一項技術服務項目(如MA3-管理技術服務或MA3-資訊技術服務),亦請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新申請案的簡報。
4. 為便於審查資料對照,請於列舉之輔導或服務實績處,註明申請登錄之技術服務項目及分項(每個分項請至少提供2個相關案例,並檢附該案例合約),詳請參照登錄項目定義(附件1)及MA3申請書範例(附件2)。
5. 因應個資法規範,凡申請技術服務人員之登錄者,皆應個別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3)。
6. 為協助申請單位資料初審,請於108年03月12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先將資料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 3043@cpc.tw信箱,以利於資料確認,請申請單位留意相關作業時間,逾期恕不受理,待資料初步確認後,會另行通知印製與郵寄,以避免因資料不齊或有誤而造成紙張的浪費。
(三)申請方式:
1.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8年03月12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以中華郵政郵截為憑)。
2. 應備資料:
(1)技服業服務能量登錄申請書一式6份(含正本1份)。
(2)申請書電子檔。
3. 受理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知識經營組 李小姐 收
4. 諮詢專線:(02)2698-2989分機3043李小姐。
5. 上網查詢:本計畫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至「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頁-產業輔導1999」(http://assist.nat.gov.tw/GIP/wSite/ct?xItem=16961&ctNode=42) 於「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制度」查詢及下載取得相關電子檔案格式及資料。如不符規定,請恕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