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公告
主標題: 104年度第1次技術服務業機構能量登錄(MA3類)申請公告
張貼日期: 2015/01/09
一、104年度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活動已展開,開放技術服務業申請登錄與展延(即延續案),收件期限至104年02月06日下午5時止(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二、本計畫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至「經濟部產業輔導中心」網頁,「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制度」查詢及下載取得相關電子檔案格式及資料,不符合申請項目與條件者,將予以退件。
1.分項名稱與定義請詳閱登錄項目定義表及中英文對照表增修表(詳見本公告附件1)
2.申請書撰寫方式請參閱MA3申請書範例(詳見本公告附件2)
三、因時代變遷、科技日新月異,故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活動之管理、資訊類有所增加與修減,歡迎有興趣之技服業申請新增加項目。
【注意事項】
1.新申請MA3(知識管理)類能量登錄者(含過期重新申請),或欲新申請單一項技術服務項目(如MA3-管理技術服務或MA3-資訊技術服務),需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簡報(請自行印製書面簡報8份,並於審查會議當天攜至會場轉交會務人員);僅申請展延者,則無須到場簡報。
2.若欲同時展延(如MA3-管理技術服務)與新申請(含過期重新請,如MA3-資訊技術服務)項目時,請分別撰寫2份申請書(展延與新申請),並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新申請(含過期重新申請)的簡報。
3.為便於審查資料對照,請於列舉之輔導或服務實績處,註明申請登錄之技術服務項目及分項(每個分項至少提供2個相關案例,並檢附該案例合約),詳請參考登錄項目定義表及中英文對照表增修表(詳見本公告附件1)及MA3申請書範例(詳見本公告附件2)。
4.因應個資法規範,凡申請技術服務人員之登錄者,皆應個別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詳見本公告附件3)。
5.因審查資料較多,請於收件期限截止日前5天(1/30)先將資料先將資料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2594@cpc.tw,待資料初步確認後,會另行通知印製與郵寄,以避免因資料不齊或有誤而造成紙張浪費。
【申請應準備資料】
1.技術業服務能量登錄申請書一式6份(含正本1份)。
2.申請書電子檔或光碟片1份。
【送件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創新經營二組 江小姐 收
【諮詢專線】
(02)2698-2989分機2594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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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 104年度知識管理標竿典範輔導申請公告
張貼日期: 2015/01/16
經濟部產發署104年度「產業聚落知識管理推動計畫」
知識管理標竿典範輔導
申請公告
壹、目的
為協助企業推動知識管理制度,提升知識管理應用能力並累積智慧資產,經濟部產發署委辦之104年「產業聚落知識管理推動計畫」,將結合經合格登錄為「經濟部產發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之知識管理技術服務業者,提供企業知識管理標竿典範輔導服務,透過跨組織、跨產業的協同合作,利用知識管理之分享與應用創新營運模式,產生共同的價值、目標,以形成產業知識價值鏈,並據以建立典範案例,特訂定本申請須知。
貳、申請資格
一、被輔導廠商
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且目的事業主管機構為經濟
部。
二、輔導單位
(一)經合格登錄為經濟部產發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MA3知識管理類(含MA3-管理技術
類及MA3-資訊技術類)之技術服務業者(已登錄名單,請參考「企業輔導網」之技術服
務機構能量登錄合格廠商。
網址為:http://assist.nat.gov.tw/GIP/wSite/lp?ctNode=97&CtUnit=73&mp=2)
1.僅通過知識管理服務能量登錄之【MA3-管理技術類】或【MA3-資訊技術類】其中一類
之技術服務業者,則須與登錄另一類業者業務合作共同提案(須檢附附件之「標竿典
範輔導協同合作承諾書」)
2.輔導單位於輔導期間內,應具有MA3知識管理服務能量登錄有效資格,且輔導單位不得
逕行分包或轉包,均應由輔導單位自行履行,若輔導單位違反規定者,應負連帶履行
及賠償責任。
(二)尚未取得MA3知識管理服務能量登錄者,應於本年度召開知識管理標竿典範輔導個案審議
會之前,通過技術審查委員會之審核,取得MA3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合格廠商資格,始
得進行輔導與提案,未通過者,不得進行提案之申請;其輔導提案之被輔導廠商則須另尋
經合格登錄為經濟部產發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MA3知識管理類(含MA3-管理技術
類及MA3-資訊技術類)之技術服務業者協助輔導提案之申請。
通過技術審查委員會之審核,取得MA3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合格廠商資格,始得進行輔
導與提案,未通過者,不得進行提案之申請;其輔導提案之被輔導廠商則須另尋經合格登
錄為經濟部產發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MA3知識管理類(含MA3-管理技術類及
MA3-資訊技術類)之技術服務業者協助輔導提案之申請。
(三)本輔導案須由輔導單位提出申請,被輔導廠商與輔導單位雙方不得為關係人(關係人之說
明,請參閱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之規定)。
(四)輔導單位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不良廠商。
參、收件方式
一、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4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以中華郵政郵戳日為憑)。
二、應備資料:
(一)輔導案計畫書1式6份(含被輔導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書影本)
(註: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而以「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取代之。所謂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則指: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
料」、或依商業登記法第25條規定請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就已登記事項發給之證明
書。)
(二)輔導案計畫書電子檔(含相關附件)或光碟1份
(三)企業知識管理評量自我評量結果報表1份
(四)協同合作承諾書(共同提案之技術服務業者須檢附)
(五)同意接受標竿典範輔導之機關證明函
(六)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含輔導單位、被輔導單位)
(七)輔導單位之顧問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細表
(八)知識管理標竿典範輔導個案申請文件查檢表
三、受理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創新經營二組收
四、諮詢專線:(02)26982989分機2594江小姐、2595黃小姐
五、e-mail:2594@cpc.tw
六、上網查詢:本計畫申請以計畫網站公告為準
肆、文件下載
※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上網查詢,並下載上述相關電子檔案格式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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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 104年度知識管理專題競賽活動公告
張貼日期: 2015/04/10
壹、競賽宗旨
經濟部產發署推廣知識管理14年來,國內已有許多企業搭上「知識管理」熱潮,展開知識競爭的變革。雖然,知識價值不易被衡量,不少企業因持續推動知識管理,展現卓越績效成果,朝向學習型組織邁進。
知識管理為管理策略與資訊技術之結合,並因應時勢加入新元素,融入日常工作流程,方能有助於企業之永續經營。本競賽目的係協助企業知識創新、永續經營,期望透過此競賽匯聚眾人智慧,促進知識分享、交流,以利於企業整體發展。
貳、競賽主題
~主題不限,以全公司、單一部門或專案團隊等單位推動KM經驗或策略,皆可作為競賽主題。 ~
在您的生活周遭,是否曾遇過以下問題…
新進員工剛進公司,不知從何處學習前人經驗,減少錯誤發生
分公司的員工須花時間至總公司,才能獲取資料或參與訓練
在推動工作中發生問題,不知道從何尋找解決方法、或向有相同經驗的人請教
當員工離職或休假,沒人知道既有的工作內容為何?接下來的工作該如何執行?
知識管理就是「以知識為基礎的管理方式。」
時代變遷快速,知識為勝出的關鍵。知識管理是企業組織知識活動的過程,而企業知識主要來自企業內部的工作流程,如:文件檔案、員工工作經驗與專業知識…,還有來自企業外部的顧客、供應商、市場資訊等。知識管理最重要的便是將這些有形、無形的資訊或知識做有系統的蒐集整理、篩選儲存、分享擴散,以發展成企業獨特的無形資產,以作為企業知識傳承、工作改善及技術創新之依據。
◎企業組:主題不限,以全公司、單一部門或專案團隊等單位推動知識管理經驗或策略,皆可作為競賽主題。
◎校園組:主題不限,以企業實務或專題研究等知識管理相關議題,皆可作為參賽主題。
不限主題發展內容,以下範例僅供參考:
可從「生產製造」、「市場行銷」、「人力資源」、「創新研發」等經營管理之領域,或是學校中的「知識管理」為切入,藉由知識管理引發組織及其成員,讓知識有效運用並創新。
舉例說明
生產製造 透過知識管理之應用,協助製程改善作業,提高產品良率,並降低錯誤率的發生。
大東樹脂化學(股)公司案例:透過主題式討論,讓流程知識化提升生產製造能力、提高環安能力,並且讓台籍幹部快速適應當地環境與製程模式。
市場行銷 將公司與顧客往來的各項紀錄以及互動過程彙整與分析,縮短顧客回應時間,以提升顧客滿意度。
時尚麗的企業有限公司案例:結合市場流行趨勢,以及消費者意見回饋,利用資訊技術記錄與分析消費者喜好,建構完善的知識庫,強化經驗與知識傳承能量,以進行髮型與服務創新,擴大服務範疇。
人力資源 藉由知識與經驗有效傳承,避免人員異動所造成的知識斷層;協助組織快速複製經驗,縮短人員學習曲線,以降低學習或錯誤成本。
台灣凸版國際彩光(股)公司案例:因應日籍幹部回任日本,造成知識及技術斷層,結合知識平台社群與結構化在職訓練等方式,以使關鍵知識有效保留及傳承。
創新研發 縮短產品研發時效,並結合知識社群,透過腦力激盪,讓產品更兼具實用與創新性。
IBM案例:運用開放式知識平台,讓員工即便出差在外,也能隨時找尋過往的創意與研發成果,將其創意與研發成果的相關知識彙整,鼓勵相互分享與討論。
當學校遇見
知識管理 藉由知識社群組成,讓教職員工、在校學生互相分享經驗與知識,進而讓學校發揮其最大功效。
例如:圖書館舉辦「【讀】具慧眼」比賽,鼓勵教職員工、在校學生組成主題式知識社群,並於學期末進行成果發表會,讓圖書館不再是花瓶而是春天。
參、參賽資格
一、校園組
凡國內大專院校學生及碩、博士生(限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皆可組隊參與且可跨科系或跨校組合,需
有一位指導教授領隊,且不限各校報名團隊數,團隊成員上限為4名(不含指導教授)。
二、企業組
一般企業、公部門之在職者皆可組隊報名,每組團隊成員上限為4名。
三、各組參賽成員不得重複報名不同團隊,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
四、各組參賽過程中不得更換團員。
五、各組的團隊名稱由各團隊自行決定。
肆、競賽時程(實際以計畫網站公告為主)
事項 時間
報名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民國104年5月7日
(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資格審 民國104年5月11日至15日
初審 民國104年5月18日至22日
通知複賽名單、地點與時間 民國104年5月25日
複賽暨頒獎日期 民國104年6月12日(暫定)
伍、評分標準
一、企業組
評分項目 評分說明 初賽權重 複賽權重
效益性 提升服務品質、提高工作效率、擴大服務能量。 20% 20%
創意性 內容是否具有創新性。 20% 20%
完整性 內容是否具有完整性、邏輯縝密,達到資源整合的概念。 30% 30%
應用性 內容是否具有經驗分享詳實性、跨組織/產業參考價值。 30% 30%
成果展現 內容具有邏輯性、團隊合作、答詢技巧、口語表達及表演技巧。 - 20%
二、校園組
評分項目 評分說明 初賽權重 複賽權重
效益性 提升服務品質、提高工作效率、擴大服務能量。 15% 15%
創意性 內容是否具有創新性。 25% 25%
完整性 內容是否具有完整性、邏輯縝密,達到資源整合的概念。 30% 30%
應用性 內容是否具有經驗分享詳實性、跨組織/產業參考價值。 30% 30%
成果展現 內容具有邏輯性、團隊合作、答詢技巧、口語表達及表演技巧。 - 20%
◎複賽時,成果展現或Q&A每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陸、獎勵方式
一、凡完成競賽報名程序者,即致贈團隊成員知識管理相關書籍1本。
二、進入初賽之隊伍,可參與今(104)年度觀摩複賽發表。
三、晉級複賽未獲獎之隊伍,將核發複賽證明每人1式。
四、依據複賽結果,召開決審會議之後決定得獎名單,獎項如下:
獎項 內容
金牌獎 (1名) 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座乙座、每人乙張獎狀,可獲得知識管理諮詢服務乙次、或參與知識長交流會4人次(價值10,000元) 、或今年度本計畫之國際論壇3名。
銀牌獎 (1名) 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座乙座、每人乙張獎狀,可參與知識長交流會3人次(價值7,500元)、或今年度本計畫之國際論壇2名。
銅牌獎 (1名) 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座乙座、每人乙張獎狀,可參與知識長交流會2人次(價值5,000元)、或今年度本計畫之國際論壇1名。
知識分享獎 每人獎狀乙張、能力雜誌1年份乙份(價值2,400元)。
※ 視實際參賽狀況由主辦單位決定,各獎項之從缺或增額錄取。
※ 獎項限今(104)年底前兌現完畢。
柒、競賽文件下載
附件一 各階段須繳交文件
附件二 參賽申請表
附件三 參賽切結書
附件四 知識管理創新計畫書
捌、聯絡方式
中國生產力中心 創新經營二組
電話:(02)2698-2989
聯絡人:吳小姐(分機2804)、江小姐(分機2594)
傳真:(02)2698-9249
E-mail:2804@cpc.tw、2594@cpc.tw
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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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 【複賽名單公告】104年度知識管理專題競賽(校園組)
張貼日期: 2015/05/25
恭喜以上隊伍
複賽資訊:
. 參賽隊伍派人不限形式進行20分鐘成果呈現(得以簡報、影片或其他方式),10分鐘Q&A。
. 成果呈現後,針對評審委員提出之問題具提回答,採統問統答之方式。
. 詳細複賽相關訊息於今日(5/25)以E-mail方式寄給各隊伍聯絡人,尚未收到相關訊息者,請與吳小姐(02-2698-2989#2804)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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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 【複賽名單公告】104年度知識管理專題競賽(企業組)
張貼日期: 2015/05/25
恭喜以上隊伍
複賽資訊:
. 參賽隊伍派人不限形式進行20分鐘成果呈現(得以簡報、影片或其他方式),10分鐘Q&A。
. 成果呈現後,針對評審委員提出之問題具提回答,採統問統答之方式。
. 詳細複賽相關訊息於今日(5/25)以E-mail方式寄給各隊伍聯絡人,尚未收到相關訊息者,請與吳小姐(02-2698-2989#2804)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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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 【得獎名單公告】104年度知識管理專題競賽(校園組)
張貼日期: 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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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 【得獎名單公告】104年度知識管理專題競賽(企業組)
張貼日期: 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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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 104年度第2次技術服務業機構能量登錄(MA3類)申請公告
張貼日期: 2015/07/22
一、104年度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活動已展開,開放技術服務業申請登錄與展延(即延續案),收件期限至104年09月0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二、本計畫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至「經濟部產業輔導中心」網頁,「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制度」查詢及下載取得相關電子檔案格式及資料,不符合申請項目與條件者,將予以退件。
1.分項名稱與定義請詳閱登錄項目定義表及中英文對照表增修表(詳見本公告附件1)
2.申請書撰寫方式請參閱MA3申請書範例(詳見本公告附件2)
三、因時代變遷、科技日新月異,故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活動之管理、資訊類有所增加與修減,歡迎有興趣之技服業申請新增加項目。
【注意事項】
1.新申請MA3(知識管理)類能量登錄者(含過期重新申請),或欲新申請單一項技術服務項目(如MA3-管理技術服務或MA3-資訊技術服務),需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簡報(請自行印製書面簡報8份,並於審查會議當天攜至會場轉交會務人員);僅申請展延者,則無須到場簡報。
2.若欲同時展延(如MA3-管理技術服務)與新申請(含過期重新請,如MA3-資訊技術服務)項目時,請分別撰寫2份申請書(展延與新申請),並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新申請(含過期重新申請)的簡報。
3.為便於審查資料對照,請於列舉之輔導或服務實績處,註明申請登錄之技術服務項目及分項(每個分項至少提供2個相關案例,並檢附該案例合約),詳請參考登錄項目定義表及中英文對照表增修表(詳見本公告附件1)及MA3申請書範例(詳見本公告附件2)。
4.因應個資法規範,凡申請技術服務人員之登錄者,皆應個別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詳見本公告附件3)。
5.因審查資料較多,請於收件期限截止日前7天(8/28)先將資料先將資料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2804@cpc.tw,待資料初步確認後,會另行通知印製與郵寄,以避免因資料不齊或有誤而造成紙張浪費。
【申請應準備資料】
1.技術業服務能量登錄申請書一式6份(含正本1份)。
2.申請書電子檔。
【送件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創新經營二組 吳小姐 收
【諮詢專線】
(02)2698-2989分機2804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