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06年度知識管理專題競賽之競賽規範:
一、參賽作品或內容,以參賽團隊之發明及創新為限。
二、參賽作品或內容,必須確定為參賽團隊親自構思及設計,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三、凡曾參加國內外之比賽、展覽得獎作品或內容,以及公開發表過之作品或內容,不得參加競賽。
四、參賽作品或內容經查驗有雷同、仿冒等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獎座與獎狀。
五、為了考量競賽公平、公正性,將會全程錄音、錄影,未經參賽團隊書面同意將不會公開。
六、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競賽相關須知,並公布於競賽網站(競賽網址:http://km.ekm.org.tw)。參賽團隊應經常瀏覽網站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